19.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有: (1)现金流量表能够说明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现金流量表将现金流量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并按照流入现金和流出现金项目分别反映。例如,企业当期从银行借入500万元,偿还银行利息3万元,在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分别反映“借款收到的现金500万元”,“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万元”。因此,通过现金流量表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即现金从哪里来,又用到哪里去。这些信息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不能提供的。 (2)现金流量表能够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投资者投入资金、债权人提供企业短期或长期使用的资金,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利。通常情况下,报表阅读者比较关注企业的获利情况,并且往往以获得利润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企业获利多少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企业具有一定的现金支付能力。但是,企业一定期间内获得的利润并不代表企业真正具有偿债或支付能力。在某些情况下,虽然企业利润表上反映的经营业绩很可观,但财务困难,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还有些企业虽然利润表上反映的经营成果并不可观,但却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产生这种情况有诸多原因,其中会计核算采用的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等所含的估计因素也是其主要原因之一。现金流量表完全以现金的收支为基础,消除了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估计等所产生的获利能力和支付能力。通过现金流量表能够了解企业现金流入的构成,分析企业偿债和支付股利的能力,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债权人收回债权的信心;通过现金流量表,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了解企业获取现金的能力和现金偿付的能力,从而使有限的社会资源流向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 (3)现金流量表可以用来分析企业未来获取现金的能力。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整体情况,说明企业现金从哪里来,又运用到哪里去。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代表企业运用其经济资源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代表企业运用资金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代表企业筹资获得现金流量的能力。通过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可以分析企业未来获取或支付现金的能力。例如,企业通过银行借款筹得资金,从本期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为现金流入,但却意味着未来偿还借款时要流出现金。又如,本期应收未收的款项,在本期现金流量表中虽然没有反映为现金的流入,但意味着未来将会有现金流入。 (4)现金流量表可以用来分析企业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资产负债表能够提供企业一定日期财务的状况,它所提供的是静态的财务信息,并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也不能表明这些资产、负债给企业带来多少现金,又用去多少现金;利润表虽然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提供动态的财务信息,但利润表只能反映利润的构成,也不能反映经营活动、投资和筹资活动给企业带来多少现金,又支付多少现金,而且利润表不能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全部事项。现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时期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表明企业在报告期内由经营活动、投资和筹资活动获得多少现金,企业获得的这些现金是如何运用的,能够说明资产、负债、净资产变动的原因,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现金流量表是连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桥梁。 (5)现金流量表能够提供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现金流量表除了反映企业与现金有关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外,还通过补充资料(附注)方式提供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方面的信息,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或阅读者能够全面了解和分析企业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6)编制现金流量表,便于和国际惯例相协调。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我国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后,将对开展跨国经营、境外筹资、加强国际经济合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20.现金流量表与财务状况变动表相比较有什么不同? 现金流量表与财务状况变动表相比较,其主要区别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编制基础不同。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编制基础。财务状况变动表以营运资金为编制基础,营运资金是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净额。 (2)反映内容不同。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全貌。财务状况变动表反映企业营运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的全貌。 (3)分类方法不同。现金流量表按照现金产生的原因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并在每一类中按照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构成分别项目反映。财务状况变动表主要按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进行分类,并在每一类中按照营运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构成分别项目反映。 (4)产生作用不同。现金流量表能够提供企业一定时期内流入现金的构成和支出现金的构成情况,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偿付债务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变动表提供企业一定时期内营运资金的来源构成和运用构成情况,说明企业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净额的变动原因。对于广大的投资者和债权人而言,他们最为关心的是投资对象或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因为企业是否具有足够的现金流入是至关重要的;而财务状况变动表由于流动和非流动的划分标准、流动资产可变现能力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全面提供投资者和债权人所需要的这些信息。可见,现金流量表与财务状况变动表相比更能反映企业的偿付能力。
21.什么是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差不多,即可视同现金,或称“准现金”。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短,通常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或更短时间内即可到期或可转换为现金。需要说明的是,不同企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也可能不同。如经营活动以短期、流动性强的投资为主的企业,可能会将所有项目都视为投资,而不是现金等价物;而不以投资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可能将其中的部分短期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确定现金等价物的会计政策,并一贯性地保持这种划分标准。这种政策的改变应视为会计政策的变更。
22.什么是现金流量?影响现金流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现金流量是指企业某一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例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固定资产、收回投资、借入资金等,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购建固定资产、现金投资、偿还债务等,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出。衡量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债务,资产的变现能力等,现金流量是非常重要的指标。企业日常经营业务是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所有的经营业务都影响现金流量。影响或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例如,从银行提取现金、将现金存入银行、用现金购买两个月到期的债券等,均属于现金各项目之间内部资金转换,不会使现金流量增加或减少。 (2)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也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例如,用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用原材料对外投资、用存货清偿债务、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涉及现金的收支,不会使现金流量增加或减少。 (3)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例如,用现金支付购买的原材料、用现金对外投资、收回长期债券等,均涉及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这些变动会引起现金流入或现金支出。 23.现金流量是怎样分类的?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企业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是由各种因素产生的,如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需要用现金支付购入原材料的价款,支付职工工资,购买固定资产也需要支付现金等。现金流量表首先要对企业各项经营业务产生或运用的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分类。通常,按照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性质将企业一定期间内产生的现金流量归为以下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货物、接受劳务、制造产品、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企业通过运用所拥有的资产自身创造的现金流量,主要是与企业净利润有关的现金流量。但企业一定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并不一定都构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或净损失构成净利润的一部分,则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或净损失也不是实际的现金流入或流出。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现金流入和流出净额的影响程度。需要说明的是,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性质的确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以及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包括取得或收回权益性证券的投资,购买或收回债券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作为现金等价物的投资属于现金自身的增减变动,如购买还有1个月到期的债券等,都属于现金内部各项目转换,不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通过投资获取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投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借款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包括吸收权益性资本、资本溢价、发行债券、借入资金、支付股利、偿还债务等。通过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分析企业筹资的能力,以及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24.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分类反映原则。为了给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并结合现金流量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企业作出正确的评价,现金流量表应当提供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即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总额以及它们相抵后的结果。 (2)总额反映与净额反映灵活运用原则。为了提供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的信息,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照现金流量总额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按现金流量总额或现金流量净额反映。现金流量总额是指分别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而不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现金流量净额是指以现金流入和流出相抵后的净额反映。但现金流量以总额反映比以净额反映所提供的信息更为相关有用。因此,通常情况下,现金流量应以其总额反映。但是,下述情况可对现金流量以净额反映:一是某些金额不大的项目。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现金收入和相关的现金支出可以相抵后以净额列示。二是不反映企业自身的交易或事项的现金流量项目。例如,证券公司代收客户的款项用于交割买卖证券的款项,期货交易所接受客户交割实物的款项等;又如,银行吸收开户单位活期存款的承兑和偿付。这些项目不属于企业自身业务的现金流量项目,可以以净额反映。 (3)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应当按照其概念进行划分,但有些交易或事项则不易划分,如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是作为经营活动,还是作为投资或筹资活动有不同的看法。在我国,依据人们的习惯理解,把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划为投资活动,把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划为筹资活动。某些现金收支可能具有多类现金流量的特征,所属类别需要根据特定情况加以确定。例如,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由于很难区分缴纳的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税,还是投资或筹资活动产生的所得税,通常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于某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索赔,若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投资活动,流动资产损失的保险索赔,通常作为经营活动;若不能分清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的保险索赔,通常归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企业应当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于某些现金收支项目或特殊项目,应当根据特定情况和性质进行划分,分别归并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类别中,并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划分标准。 (4)外币现金流量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在我国,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5)重要性原则。本来,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应反映在现金流量表内,因为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影响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中不反映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是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相一致的。但是,如果不涉及现金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数额很大,若不反映将会导致一个有理性的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并作出不正确的决策,这时,就需要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某种形式恰当地予以揭示。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不涉及现金的重要的投资和筹资活动是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或附注)中反映的。此外,重要性原则对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编制也有很大影响。比如,“收到的租金”项目,如果企业此类业务不多,也可以不设此项目,而将其纳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之中。
25.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几种?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是针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编制而言的。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法,另一种是间接法。 所谓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资料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有关的增减变动,即通过调整以下项目获得: 第一,本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第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支出项目; 第三,不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 具体运用直接法时,又有工作底稿法和直接计算法两种。 所谓间接法,即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间接法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这些需要调整的项目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计入净利润但对经营活动无关的收益或损失,如处理固定资产收益、投资损失等; 第二类:影响净利润但与现金收支无关的项目,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预提费用等; 第三类:与净利润无关但与现金有关的项目,如购买存货、支付前欠货款、收到押金等。 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显示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目流入流出的具体内容,与间接法相比较,它更能全面地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收支全貌,其所提供的信息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助于揭示企业的偿债能力、投资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间接法的优点是通过对企业净利润与现金净流量的差异的揭示,有助于分析影响现金流量的原因,进而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质量。所以,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要求企业按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另一方面又要求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提供按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从而兼顾了两种方法的优点。
26.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程序与思路是什么?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就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结合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是有关的明细资料和备查账簿),对利润表项目和资产负债表项目逐一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进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工作底稿的设计格式如表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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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数 |
调整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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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 |
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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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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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数 |
调整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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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 |
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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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负债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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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数 |
调整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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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 |
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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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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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分录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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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程序是: 第一步:将利润表的本期发生数和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有关栏目; 第二步: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编制调整分录时,要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从“产品销售收入”开始,结合有关的账簿资料,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项目逐一进行调整。其中,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主要是调整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 编制调整分录时的基本思路是:先假设本期损益表中发生的各项收支(净利润)均为现金收支,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项目对应收、应付、待摊、预提项目进行调整。在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时,按照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排列顺序,当前项目容易一次性作出调整的,一次性进行调整;当前项目难于一次性调整的,在后面的有关项目中再进行调整。
27.工作底稿法下怎样编制各项目的调整分录? 工作底稿法下调整分录的编制介绍如下: (1)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收入”。先假设本期产品销售收入均为现金收入,即“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贷:产品销售收入 (2)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成本”。先假设本期产品销售成本均为现金支付,即“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存货”、“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逐一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3)分析调整“营业费用”。先假设本期产品销售发生的营业费用均为现金支付,即“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工资”、“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逐一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产品销售费用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分析调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先假设本期发生的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均已实际支付,即“支付的各项税费”,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其他应交款”等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支付的各项税费 (5)分析调整“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所核算的主要是销售材料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经营性租赁收入等。先假设本期发生的其他业务收入均已实际收到现金,即先计入“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等项目,然后再在调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时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6)分析调整“其他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支出所核算的主要是与销售材料、技术转让、经营性租赁等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先假设本期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均已实际支付现金,即先计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项目,然后再在调整“存货”、“应付工资”、“应交税金”时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分析调整“管理费用”。先假设本期发生的管理费用均为现金支付,即先计入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进行调整,将那些本期实际未支付的以及不属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予以剔除。调整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分析调整“财务费用”。先假设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均为现金支付,再依据明细项目进行调整。对于利息费用,计入“偿付股利、利润或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其他财务费用则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进行调整。调整时,再将那些不属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剔除。调整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偿付股利、利润或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分析调整“投资收益”。先假设列入本期损益表中的投资收益均已实际收到现金,即“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然后再依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贷:投资收益 (10)分析调整“营业外收入”。先假设本期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均为现金收入,即“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项目,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有关明细账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贷:营业外收入 (11)分析调整“营业外支出”。先假设本期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均为现金支出,即“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项目,以及“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有关明细账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12)分析调整“所得税”。先假设列入本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均已实际支付,然后再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贷:支付的各项税费 (13)分析调整“短期投资”。对于“短期投资”项目,由于现金流量表设计时是按“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单独列示的,因此,应分析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分别进行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短期投资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贷:短期投资 (14)分析调整“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通常与销售商品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期末“应收票据”增加,表明本期销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没有收到现金,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时,是假定其全部已收到现金的,因此要冲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反之,若期末“应收票据”减少,表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销售的,而前期销售的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并未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中体现,因此要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存在应收票据贴现,由于票据贴现一方面使得“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减少,另一方面增加了财务费用,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经营性费用”时,是将其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对于这部分贴现金额,企业并未实际支付现金,因此要从“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予以冲回。调整分录如下(应收票据增加时作相反分录):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收票据贴现部分) 贷:应收票据(余额的净减少) (15)分析调整“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通常与销售商品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表明本期销售的部分商品本期没有收到现金,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时,是假定其全部收到现金的,因此要冲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反之,若期末“应收账款”减少,表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中有一部分是前期销售的,而前期销售的这一部分商品的收入并未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中体现,因此要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存在坏账核销,由于坏账核销部分是冲减“坏账准备”的,而在调整“坏账准备”时,通常是将其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全部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故此时也应予以冲回。调整分录如下(应收账款减少时作相反分录): 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应收账款——货款 (16)分析调整“坏账准备”。依据“坏账准备”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作如下调整分录(坏账准备减少作相反分录): 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坏账准备 (17)分析调整“应收股利”。应收股利会因购买股票、债券或股利的分配与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减少,可依据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分析调整。如果期末余额增加,说明本期应计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没有收到,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是全额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之,如果期末余额减少,说明本期收到的股利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只是按本期应计的股利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本期“应收股利”的借方发生额中含有为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情形,则应增加“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有关的调整分录如下: “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增加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增加净额) “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减少时: 借: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股利期末余额减少净额)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部分) 应收股利 (18)分析调整“应计利息”。应计利息会因购买债券或利息的计提与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减少,可依据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分析调整。如果期末余额增加,说明本期应计的股利中有一部分在本期没有收到,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是全额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之,如果期末余额减少,说明本期收到的利息收入中有一部分是前期的,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时只是按本期应计的债券利息收入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故应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当然,如果本期“应收利息”的借方发生额中含有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的利息的情形,则应增加“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增加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发行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增加净额)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减少时: 借: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减少净额)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发行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部分) 应收利息 (19)分析调整“预付账款”。预付账款与购买存货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较,如果“预付账款”期末借方余额增加,说明本期预付的款项有一部分本期没有购进存货,但在收付实现制下,与购买存货有关的款项一旦支付,即算作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故应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反之,则应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预付账款减少时作相反的分录): 借:预付账款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20)分析调整“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所核算的主要是应收、暂付的出差借款、应收的租金、应收的各种罚款、赔款及垫付款项等,主要与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有关,可依据“其他应收款”总账及各明细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进行调整。与期初余额相比,其他应收款期末借方余额增加,表明本期应收的各种款项有一部分实际上并未收到,而原来在对利润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进行调整时,已将其全额视为收到现金,故此应冲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租金”。调整分录如下(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减少时作相反的调整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分析调整“存货”。“存货”通常与购买商品和销售商品有关,与期初余额相比,期末“存货”增加,表明本期购买的存货有一部分在本期没有销售(这里暂不考虑本期生产存货的情况,有关存货生产的情况将在调整应付工资、累计折旧、待摊、预提费用时再作调整),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产品销售成本”时,只是将“产品销售成本”部分计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中,因此要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反之,若期末“存货”减少,表明本期销售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是前期购买的,本期并未为此而支付现金,而原来在调整利润表中的“产品销售成本”时,已经将“产品销售成本”全额计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中,因此要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当然,企业可能存在其他非经营性原因而增加或减少存货的情况,如以存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领用存货、吸收外单位存货投资等。这类情况可以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实收资本”等项目时进行调整(也可以直接从存货的增加或减少中予以剔除)。调整分录如下(存货增加作相反的分录):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贷:存货 (22)分析调整“待摊费用”。待摊费用会因多种原因增加或减少,应依“待摊费用”账户发生额的有关明细资料分析调整,对于“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如为一次性领用大量的低值易耗品,导致了存货的减少,而存货的减少前面已经冲减了“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因此应追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如为缴纳的印花税,计入“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之中,其他支出部分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对于其贷方发生额,属于成本费用摊销的部分(指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部分),因为增加了存货,故应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属于管理费用的部分,冲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借方发生额: 借:待摊费用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领用低值易耗品等)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的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待摊费用 (23)分析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依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收回与损失调整。 调整借方发生额时:对于“投资成本”,先计入“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然后,对于企业以存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投资的情况,再从“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中冲减;对于“收益调整”,因此时并未实际收到投资收益,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成本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收益调整部分) 对于以存货进行投资的部分(对于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的情况将在调整“固定资产”时再作调整): 借: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时:对于“投资收回”,依其账面价值先计入“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然后对于以存货、固定资产等形式收回的股权投资,再分别进行调整;对于“损失调整”,因此时企业并未实际为这一损失而支付现金,而原来在对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调整时是一并计入“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此部分投资损失抵减了其他投资收益),故应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收回部分)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损失调整) 贷: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收回的存货(对于收回的固定资产,可在调整“固定资产”项目时再作调整): 借:购买存货支付的现金 贷: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4)分析调整“长期债权投资”。依据“长期债权投资”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债权投资的面值、溢价、折价摊销以及到期还本付息债券的应计利息;“长期债权投资”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长期债权投资的收回、折价、溢价摊销。 调整借方发生额时:对于“面值”与“溢价”,计入“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对于“应计利息”和“折价”摊销,因应计利息和折价摊销引起投资收益的增加,而这部分投资收益并未使企业实际收到现金,故应冲减“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债权投资 贷: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面值与债券溢价部分)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之差,或应计利息与折价摊销之和部分) 调整贷方发生额时:对于“投资收回”,依其账面价值计入“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对于“溢价”摊销,因溢价摊销引起投资收益的减少,而这种摊销只是企业的一种账务调整,并未使企业实际支付现金,故应调增“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贷:长期债权投资 (25)分析调整“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会因购建、折旧、转让、报废、投资收回等原因而增加或减少,情况比较复杂,分析调整“固定资产”时,应依其有关明细资料的借贷方发生额来进行。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加,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至于收到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可在调整“实收资本”时再作调整);对于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引起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这一部分增加的投资企业本期并未支付现金,而原来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发生额时全部作为“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故应冲减“权益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对于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原价与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固定资产的借方发生额: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借方发生额) 贷: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如有投资收回的固定资产: 借: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收回的固定资产原价) 贷: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收回的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调整固定资产的贷方发生额: 借: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 贷: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原价) 借:累计折旧——其他折旧结转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贷:固定资产(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原价) (26)分析调整“累计折旧”。依据“累计折旧”账户的明细资料分析调整,属于生产部门使用固定资产而提取的折旧(指应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的部分),因其增加本期存货,而增加的这一部分存货,本期并未支付现金,故应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属于管理部门使用固定资产而提取的折旧(指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冲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属于工程部门所提取的折旧(指应计入“在建工程”的部分),冲减“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调整分录如下: 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部分)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计入管理费用部分) 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计入在建工程部分) 贷:累计折旧 (27)分析调整“在建工程”。依据“在建工程”账户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调整。调整分录如下(期末“在建工程”增加作相反的分录): 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贷:在建工程 (28)分析调整“无形资产”。依据“无形资产”账户借贷方发生额分析调整。 调整借方发生额:对于借方发生额,先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如有自创无形资产转入,再进行调整。(至于本期吸收的其他单位的无形资产投资,可在调整“实收资本”时再作处理。)调整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 贷: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 对于本期自创无形资产转入,一方面,这部分增加的无形资产并未支付现金,而原来在调整“无形资产”借方发生额时已将其全额作为“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故应从中冲减;另一方面,由于这一业务使得存货减少,而对存货的减少原来在对“存货”项目进行调整时,已冲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故应予以加回。调整分录如下: 借:购建固定资产等所支付的现金 贷: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调整贷方发生额:对于贷方发生额,通常为无形资产摊销,由于其原来计入“管理费用”,而这部分费用企业本期并未实际支付现金,故应冲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有无形资产出售(转让产权),则计入“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到的现金净额”;对于无形资产投资转出(转让产权),则冲减“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如果只是出售或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在调整“资本公积”项目时再作调整。有关的调整分录如下: |